詹姆斯是骑士队的阿伦克之子,风城玫瑰罗斯很有可能就是芝加哥之子。
当然,公牛阵中有本戈登和洛尔邓这两名砍分高手,自然不想再选多一名,意义不大。
有一说一,比斯利砍分再强,也只是个先锋大将,而公牛队需要的是统率三军的将帅之才,需要的是像乔丹一样的人物——数据除外,还有求胜欲望!
罗斯,就是他们需要的那个人。
风一样的男人,一个打球冲起来,完全不怜惜膝盖的家伙,怎么会让人不爱呢?
……
选秀大会接着奏乐,接着舞。
06年拿冠军,07年熬一年,08年就摆烂的热火队拥有榜眼签,有5分钟考虑。
其实,考虑这个der。
03年有绝代双骄时候,活塞队就是搞事情,结果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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