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牛队只要不眼瞎,都不会跳过罗斯,去选其他新秀球员。
14.9分4.7助攻4.5个篮板——这是罗斯在NCAA的赛场打出的数据,看起来平平无奇,没有什么状元之姿,和另一个状元候补相比是处在劣势的。
但他却以大一新生的身份带领孟菲斯大学,在NBA的赛场轰出了33胜1负的神仙战绩,差亿点点就是全胜夺冠。
只是在08年NCAA总决赛上错失了罚球绝杀,被对手拖到了加时赛,然后被逆转击败了。
讲道理,罗斯以大一新生带队杀到总决赛,四舍五入相当一个卡梅隆安东尼。
这样看的话,罗斯当选状元也就并不稀奇了,他是一名球均上的领袖,不是数据能够体现他的天赋和实力的。
当年安东尼也有状元之姿。
说到安东尼,和03年一样,08年也有自己的绝代双骄,一个是罗斯,一个就是迈克尔比斯利。
状元秀就在两人之中,无出其左。
只是比斯利和03年的安东尼一样倒霉,碰上了天选之子。
公牛队选罗斯,和骑士队选择詹姆斯的理由,不能说是相彷,只能说是一模一样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