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洪门门规第条,洪门子弟不得贩卖人口,尤其是华人,违者腰斩。”
“洪门门规第条,洪门子弟不得逼良为娼,违者斩断手脚。”
“洪门门规第条,洪门子弟不得犯上作乱,违者五马分尸。”
……
陈星文对洪门门规相当熟悉,根据宋正青所犯罪行,念出一条条相应的处罚。
最后,他看向陈元洲和高年,说道:“宋正青罪大恶极,鉴于他所犯下的罪孽,我决定对其凌迟处死,你们有没有意见?”
陈元洲道:“没意见。”
高年道:“没意见。”
凌迟,最残忍的刑罚之一。
被凌迟者所承受的痛苦,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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