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这一生习惯替别人开门,开到最後一间永远是我的,别人签完我才坐,坐到连柜最下面那一格都是别人放过的单。
这一季的租押在我的佣金上,押到缴不出这一间就要收,收掉我连那一台旧打卡钟都要搬走。
我怕的不是收。
我怕的是收了以後,他们三个换一条街,换到那一格站着的不是我。
客户姓廖,是从南部跑业务的,跑的是别人订的保险,保险一单一单签,签到他手掌心那一层茧比别处厚,厚到他数钞票都要舔一下手指。
他看房看了七次,七次他都迟到,迟到都踩着最後一步进门,进门时手里一定拿着一杯便利商店的热美式。
他处对象三年,处没断,断不掉到他连手机屏幕都是别人的照片,照片里他二十三,站在庙口前,旁边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他从不讲那一张。
不讲到有一次我替他捡权状,捡到他置物柜底下一张洗到发白的照片,照片里他二十三,站在庙口前,旁边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我没问。
我问不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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