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完协议以后,宁欣一本正经地拿着协议对林秀莲、宁佳、宁夏说道:“现在,余锦秋女士在我们公司投资了十亿,现在我要进行增资扩股计划。

        你放心,明天我就把股份变更通知书发到你们手上。到时候你们手中的股份,会从百分之五变到百分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到时候,我会再给你们一次机会,用一千万来回购你们的股份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你们还不同意,我就继续稀释你们的股份,直到你们手中的股份,变到最后只需要分红给你们一块钱!

        你们不是不想卖吗?我确实没有办法强迫你们卖掉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我完全无所谓,以后我每年只分红给你们一块钱,你们每年都领一块钱得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是绝对控股的股东,理论上,是完全可以把林秀莲等人手中的股份稀释到可以忽略不计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实际上基本上不可能做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其中牵涉的环节太麻烦了,也需要很多资金的流动,才能完成这件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她根本不需要真的把股份稀释到这么多,因为以她对这群长辈的理解,最多稀释两次股份,一个个就吓得不得不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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