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宛如明白,这“私人事情”指的是什么,她嘴边带着一丝苦笑。没办法,只好等厉见天自己出现了。
过来做笔录的是陆离,他对几个人说:“你们父母被害,家里的财务没有任何损失,可以判定为凶杀。请你们好好想想,他们可曾跟谁结仇?”
“我爸爸从商多年,难免会得罪一些人,可也不至于到杀人的地步啊。”厉见男哭丧着脸说,“去年兼并几个快要倒闭的小型企业,倒是有人闹得挺凶。”
“哦?是谁?”陆离追问着。
“原来万达轮胎厂的厂长贺万达。”厉见男接着说,“当时这个兼并案是大哥负责,之前说好全盘接受,包括老员工、厂房和老旧设备等等。后来大哥把一些老员工辞退,引起了贺万达的不满。
可之前说得并没有写在纸面上,他没有什么办法,就在公司大吵大闹撒泼。大哥叫了保安撵人,他在大哥的车上用油漆喷上‘奸商’两个字。”
“那后来呢?”
“后来他又来闹过一次,大哥报了警,他被警察带走就再没出现了。”厉见男回着。
“你们兄弟姐妹三人,都不是同一个妈妈生的?”陆离话锋一转,突然问道。
“我不是说过了吗?你们这是在耽误我的宝贵时间!”厉凌不满意地回着,“我妈妈是小四,他妈妈是小三,谁知道老爸一死,还有没有小五、小六拖着孩子来认亲!警察同志,你们是找我了解情况,不是审问犯人。我还有事先走了,你们有什么问题随时打电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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