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现妻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,周明疑惑,用手探了探妻子的鼻息,已经没气了,于是他慌忙离开房间。

        古琦:“当时为什么不报警?”

        周明:“我以为是兰可可杀了人,她是我的情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等周明离开,古琦将周明的名字划掉,排除他的嫌疑人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死者真正死因是腹部受击,脾脏破裂死亡,如果兰可可没有撒谎,她在凌晨2点入室之前,死者已经受伤,脾脏已经出血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死者遇害的时间是在2点之前,而这段时间,周明有不在场证明,他一直与公司一个下属视讯,在谈一项紧急工作,下属既是人证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兰可可撒谎,死者当时没有受伤,是她踢中死者腹部,导致后来脾脏大出血,这和周明的证词相矛盾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脾脏大出血导致死亡,需要三到四个小时的时间,周明发现死者死于凌晨4点10分,兰可可如果在凌晨2-3点作案,死亡时间应该在5-7点之间,证词自相矛盾,所以不成立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周明没有杀人,他就没必要撒谎,他发现死者在凌晨4点10分已经死亡,那么往前推三到四个小时,死者腹部受击的真正时间,是在凌晨0-1点。

        凌晨0-1点,兰可可有不在场证明,她有和闺蜜微信聊天的记录,当中还有语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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