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打了个哆嗦,林醒又问我:“要不要周末的时候来我公司打杂?”
我猛摇头,“不要。”
去你的打杂。
“一天两百,就当还我钱了。”
这听着不错,我开始讨价还价,“三百。”
贱人很无情,“一百。”
“两百就两百。”
我很没出息的倒戈,一天两百啊~
不过我现在欠贱人应该有好几千,按七千算的话,也就是说我要给他打三十五天的杂,一个星期去两天的话,我要去十六个星期。
一个月是四个星期,十六个星期的话也就是四个月,我脑子转的飞快,反正我周末也没事,闲着也是闲着,我想通之后,觉得我占了个大便宜,生怕贱人又反悔,把饭卡塞进包里说:“成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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