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
陈厌其实对海鲜过敏,不喜欢穿西装,厌恶上流社会。
但他为了宋瀚哲忍了。
陈厌和宋瀚哲在一起三年,没人看得好他们这一对,陈厌谁啊,一开酒吧的,仗着家里有点积蓄到处挥霍,年轻时还出国留了几年学,学了几句洋话,其他屁也没学一个。
宋瀚哲不一样,从小学到高中,历代优秀学生榜上赫赫有名,高考进了211大学,专业选了个金融管理,爸爸是医生妈妈是教师,一家子都是受到高等教育的,竞争奖项要是写在简历上没有一家hr能够拒绝他。
老刘总劝陈厌别图人小孩年轻就霍霍人,那么小一孩子就栽你手里了,刚步入大学的校门,好端端的青苗还没长呢就给碾地里了。
那时候,陈厌总要挑着眉回答他:我要是不出手那可就有别人出手了,他在我这能吃什么亏,他可是我祖宗。
陈厌喜欢这小孩,又白又嫩,做/爱完了会乖巧的趴在胸口撒娇,出门时总要像个孩子一样来拉住他的手,平时做饭也喜欢把下巴垫他肩上哼哼着快点呀我饿了。
陈厌爱他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
宋瀚哲爱他吗?陈厌自认为是很爱的。
喜欢与欲/望这东西,就算不用嘴巴说,也能从眼里看出来,当宋瀚哲眨巴着眼坐在沙发上望向玄关处的陈厌时,就像一只等着主人挠头的大型犬,那是一种全身心的信任和热爱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