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是十年后,这条街也没有太大的变化。
二十岁的唐赫在这条街上生活了两年,而三十岁的唐赫再回头,看到的却是自己将近十年的过去。
他直到二十八岁才从这条街上搬出去,一个是因为一直没钱买房子,二也是因为在这里呆久了,街里街坊都处出感情了,他把这儿已经当成是自己的家了。
唐赫的脚步在一家宾馆外停下,伴随着一阵叮铃哐啷的响声,他熟练地推开门。
罗尔德站在门口抬头看了看招牌——便宜宾馆。
这家店的名字真的够直白!
“进来啊!”唐赫拉着门把手站在门里看向罗尔德。
旁边的小黑一脸嫌弃地看着这个这条街上最破最旧的宾馆,一度怀疑唐赫是收了钱才带他们来这儿。
罗尔德没怎么犹豫,当即抬脚准备进来。
他们一行六个人还没全进来就听见柜台处冒出了一个头,扎着双马尾的小姑娘瞪圆了眼睛,嗓门甜美中带着凶狠,“谁啊,门开那么久,冷气都要跑掉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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